國家明確規定,用工單位只能在臨時性、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使用被派遣勞動者。蘇州昱齊盛小編為大家界定下常州勞務派遣的三性。
1、常州勞務派遣的臨時性
臨時性是工作崗位存續時間不超過6個月的崗位。
(1)臨時性工作崗位是用工單位生產經營活動中的非常設性崗位、季節性崗位或應急性崗位;
(2)“不超過6個月”是指崗位的存續時間“不超過6個月”,而非崗位的用工時間“不超過6個月”;
(3)崗位存續時間“不超過6個月”,是指崗位連續存續的時間“不超過6個月”,而非累計存續 “不超過6個月”。
2、常州勞務派遣的輔助性
輔助性工作崗位,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。
(1)主營業務、非主營業務崗位是相對的概念,應根據用工單位的行業特點而定;
(2)在實體認定上,非主營崗位的認定應結合用工單位的行業特點,符合常識性判斷。否則,在司法實踐中,用工單位某些已經認定為非主營業務崗位也存在被否定的法律后果;
(3)在程序上,非主營業務崗位的認定程序如規章制度制定及修改的程序,一般應經過民主協商程序和公示程序才是合法有效的。
3.常州勞務派遣的替代性
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、休假原因無法工作在一定期間內,可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。
(1)替代性工作崗位屬于用工單位的常設性崗位,而非臨時性的;
(2)該常設性崗位在使用常州勞務派遣員工之前,已經有員工在該崗位正常工作;
(3)該常設性崗位的合同制員工因出現了脫產學習、休假等導致無法工作的客觀原因,而需要使用常州勞務派遣員工代替其進行一定期間的工作;
(4)待常設性崗位員工正常工作,常州勞務派遣期限屆滿,或被派遣員工退回派遣單位時,替代結束。
關于常州勞務派遣的三性界定有疑問的話,可以咨詢蘇州昱齊盛小編。